據外媒報導,柬埔寨金邊市初級法院宣判原救國黨領袖桑蘭西的罪名成立,被判刑25年監禁,並撤銷其投票權和參選資格。除了桑蘭西外,金邊市法院還判刑了莫淑華女士、揚才英先生各監禁22年監禁,以及判朱隆‧蘇瑪拉女士、滿速塔偉林先生、烏占樂先生、胡萬先生、隆利先生各監禁20年。桑蘭西先生被金邊市法院援引《刑事法》第二十七條款和第四百五十一條款以“合謀叛國罪”提控。
金邊市法院除了判刑桑蘭西監禁外,還撤銷其投票權和參選資格。據悉,桑蘭西和8名同夥,包括:莫淑華女士、揚才英先生、朱隆‧蘇瑪拉女士、滿速塔偉林先生、烏占樂先生、胡萬先生、隆利先生和努隆多先生於2019年9月26日被金邊市初級法院以“合謀叛國罪”,因為他們涉嫌試圖於2019年11月9日回國實施推翻合法政府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