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調整第十郡第十四坊居民區C4區面積0.56公頃及高度從3至25層(此前規劃3至5層),建設密度50%(此前規劃60%),土地使用系數10至11倍(此前3倍)。市人委會指導市規劃建築廳主持並與市交通運輸廳、第十郡人委會、投資商及相關單位配合研究計算,在已獲核准的規劃建築指標的基礎上,重新衡量項目的規劃建築指標,按照減少建設密度和增加高層次,維持原有土地使用系數的方向,才有土地面積供該項目組織交通並對接當地的交通系統;為建議作參謀與匯報市人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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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位於第十郡第十四坊二月三日街路段一瞥。(示意圖源:互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