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屆聯合國大會主席阿卜杜拉‧沙希德和聯合國負責法律事務的副秘書長米格爾‧塞爾帕‧蘇亞雷斯主持會議。會上,越南代表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之友小組(GoFUNCLOS)的12個創始成員國發表講話承諾促進實施和遵守該公約。
越南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團長鄧黃江大使指出,40年前UNCLOS的通過得到了廣泛的支援,這標誌著國際海洋法的長期發展乃至海洋的有序和可持續利用的重要里程碑。此外,鄧黃江大使還肯定了UNCLOS作為管理所有海洋活動的法律框架的作用,這一作用已得到全球承認,並在聯合國決議中反覆強調。鄧黃江大使強調,國際社會比任何時候都更需要堅定維護公約確立的海洋法律法規。因此,各成員國無論大小,都必須遵守公約規定的法律義務。國家的行動,包括海洋聲索、海事活動以及國際和區域合作必須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各國也必須確保合法海上活動的航行自由和安保;必須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海洋和海洋資源。更重要的是通過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充分尊重《公約》規定的法律機制和程式,支援按照《公約》成立的專門組織的工作。
值此之際,鄧黃江大使強調,GoFUNCLOS正在努力實現其成立之初的目標,特別是提高人們對UNCLOS的認識以及如何在海事實踐中應用UNCLOS等。
GoFUNCLOS成立於去年6月,是越南發起、共同主持建立和加入核心小組協調活動的的第一個小組。該小組的成員有近120個國家,包括5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以及印尼、菲律賓、汶萊、日本、韓國、印度、孟加拉、斯里蘭卡、澳大利亞、新西蘭等亞太地區許多國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