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澤在2007年至2014年擔任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執行秘書,她是擔任這一職位的首位女性。在她的領導下,亞太經社會專注於區域合作,以建立一個以共同繁榮、社會公平和可持續發展為基礎的更具韌性的亞太地區。2008-2009 年,為促進納爾吉斯颶風之後的恢復工作中,她與東盟(東協)、緬甸政府和聯合國其他機構密切合作,並領導了與緬甸領導人就發展和減貧問題進行的對話。2013-2015 年,她還擔任聯合國秘書長東帝汶問題特別顧問,致力於支援和平建設、國家建設和可持續發展。1994-2007年,海澤作為聯合國婦女發展基金的執行主任,在安理會制定和執行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關於婦女、和平與安全的第1325號決議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她對世界各地受衝突影響的國家進行了廣泛的訪問,讓婦女和廣泛的利益相關者參與進來,包括民間社會、青年和宗教組織。
海澤是聯合國秘書長調解問題高級顧問委員會成員、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理事會成員、新加坡管理大學和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拉惹勒南國際研究學院的傑出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