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區法院法官博斯伯格表示,聯邦貿易委員會未能證明臉書於社交網絡市場具有壟斷實力,但稱聯邦貿易委員會7月29日前可以提出新的申訴。他還駁回多個州提起的一項訴訟,稱他們現在來挑戰臉書分別於2012年和2014年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已經太遲。他沒有表示這些州可以重新提訴。關於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訴訟,這位法官寫道:“雖然法院不同意臉書這裏的所有論點,但最終認為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訴訟從法律方面而言不充分,因此必須駁回。”
臉書6月28日收盤漲超4%,報355.64 美元/股;市值首次收於1萬億美元以上,報1萬0084.05億美元。這家社交媒體公司是繼蘋果、微軟、亞馬遜和谷歌母公司Alphabet之後第五家達到這一里程碑的美國公司。臉書於2012年5月首次公開募股(IPO),IPO首日市值為104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