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的《外國投資法》允許符合條件的非菲律賓國民在菲律賓經商或投資企業,最高可持有股權的100%,並放寬了可投資範圍;允許在中小型企業中,外國投資者擁有100%所有權(股權);允許外籍專業人員和專家獲得工作簽證,在不受特別法律限制的行業就職等。
去年4月,杜特爾特敦促菲國會快速通過《外國投資法》擬議修正案,以及《公共服務法》和《零售貿易自由化法》的修正案,以便在新冠疫情大流行的情況下,向外國投資者開放更多經濟領域。
菲律賓每日問詢者網4日稱,修正的《外國投資法》綜合了上述幾個法案中有關外國投資的修正條款,旨在改善投資環境,吸引、促進和歡迎外資在菲投資,預計這將有助於該國的工業化和社會經濟發展。菲新社報導,眾議院版本修正案的主要作者阿爾拜省議員喬伊‧薩爾塞達表示,該法案有望促使菲律賓成為“東南亞領先的創業中心”,吸引科技創新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