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衛生部要求各省、市人委會緊急指導衛生廳儘快核查、制定醫療系統鞏固計劃,以滿足常規診療和新冠肺炎病例治療工作的需求。
其中,制定新冠肺炎病例收治單位建立計劃和在省、市所屬醫療單位(包括私立醫療單位)的重症加護病床(ICU)數量確保計劃,以嚴陣以待應對四級疫情風險形勢,同時確保有足夠的基礎設施、設備和人力資源,相應於在各醫療單位重症加護病床數量。完成設立流動醫療站和社區中新冠肺炎患者照顧小組,以在疫情爆發時能夠及時輔助。
另外,衛生部還要求各醫療單位設法在單位建立新冠肺炎病例治療區,為邊收治正常病人,邊治療新冠肺炎患者的計劃做好準備,若超出專業能力就將病人轉至上級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