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市人委會根據市人委會2021年12月24日的第4345號《決定》第2條第二款,調轉市人委會常務副主席的任務。調轉原則,市人委會主席直接負責市人委會常務副主席獲分工擔任領域的工作。同時,增加各位市人委會副主席的分工任務;增加各位廳長及單位首長的授權及責任。
具體,市人委會增加市人委會主席潘文邁任務。潘文邁同志直接指導及處理市人委會的日常卷宗及工作和分工市人委會副主席、委員參加中央機關、市委、市人民議會、市人委會黨幹事處、市人委會以及地方機關、單位的活動。 市人委會主席組織開展及跟進、敦促關於落實市人委會工作規制,每週、月度、季度及年度工作計劃。與此同時,潘文邁同志負責2020-2025年任期第十一屆市黨部代表大會《決議》的3個突破性計劃和1個核心計劃中的若干計劃及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