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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保險賠償手續確有問題

〔本報消息〕以上是財政部所屬保險監察與管理局長馮玉慶昨(22)日上午在財政部舉辦關於機械車輛車主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新聞發佈會上的承認。
財政部所屬保險監察與管理局長馮玉慶
財政部所屬保險監察與管理局長馮玉慶
馮玉慶局長告知,實際上,事故發生時,有時向職能機關撥打電話但獲回答雙方自行協商。有些場合,車主通知發生事故但保險公司不立刻派人到現場。馮局長再次提示,摩托車保險賠償手續確實有問題和須補充修訂。的確,購買及賠償保險一事有困難,因此民眾才反映。

為基本克服該情況,財政部將建議修訂有關機械車輛車主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第103號《議定》和第22號《通知》。據此,將以減少車主、司機的手續責任和提高保險企業的責任為基礎,進行規定保險賠償卷宗。此外,應根據賠償額以規定手續,不必要求所有事故都具備5種證件,特別是職能機關的事故現場勘察筆錄、保險企業與車主的事故查明筆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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