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勞動與榮軍社會部與越南勞動總聯團發文指導自今年7月1日起對按合同工作的勞工上調基薪。據此,這兩部提議各省、市人委會主席指導勞動與榮軍社會廳與有關單位配合盡快宣傳、普及、指引企業和勞工開展實施關於按規定上調基薪的政府2022年第38號《議定》。其中指出,起碼月薪和起時薪是最低薪資款額,作為勞工、工會和企業就薪資達成協議以及向勞工付薪的依據。起碼月薪是對以月薪形式領取薪資的勞工採取的。起碼時薪是對以時薪形式領取薪資的勞工採取的。
對於以其他付薪形式(週薪、日薪、計件薪資和包工薪資)領取工資的勞工,按這些形式支付的薪資將按月薪或時薪形式轉換,但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起碼月薪和起碼時薪。
另外,上述兩部還要求,若在勞動合同、勞動合約或其他合法合約註明的協議、承諾內容比第38號《議定》規定的對僱員更有利,則繼續實施,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據兩部的文本:“對從事或擔任須經過職技培訓的工作或職稱的勞工支付的薪資若比區域基薪至少高7%,就繼續採取,除非雙方根據勞動法律另有約定。”同時要求加強在對話談判活動中對勞工、基層工會和僱主的指引與輔助工作。尤其是注重集體談判以就薪資達成協議,同時建立其他工作條件,以確保勞工獲享比法律規定更多的權益。
此前,設在守德市高新技術園區的越南Nidec有限責任公司工會主席劉金鴻已代表公司的數千名工人就按合同工作的勞工上調基薪一事向政府總理、勞動與榮軍社會部長呈文。劉金鴻在信中指出,政府最近頒佈關於將退休金比現行的基薪調升6%(從18萬元調升至26萬元)的第38號《議定》,自今年7月1日起採取。此前,關於起碼基薪的2019年第90號《議定》規定,對於從事須經過職技培訓的工作的勞工採取的薪資須比區域基薪至少高7%。如今,第38號《議定》取消上述規定及實際上企業有權不上調基薪,因為第一區域基薪的472萬9400元已高於第38號《議定》的46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