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越南多次肯定,越南擁有充分的歷史憑證和法理依據以肯定越南對黃沙與長沙兩個群島固有不可爭議並符合國際法律的主權,以及有關東海海域的主權、主權權和裁判權的合法權益訂立也符合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有違背歷史事實和國際法律的宣傳、廣告均沒有價值,不可改變越南對黃沙與長沙兩個群島的主權及東海問題的實際情況。越南要求各企業尊重越南對黃沙與長沙兩個群島的主權,以及關於東海海域的主權、主權權和裁判權。”
回答有關允許接種新冠疫苗人士入境手續的提問時,外交部發言人黎氏秋姮明確指出:“當前,越南尚未另行制定有關已接種新冠疫苗人士的入境手續規定。‘疫苗護照’在世界若干國家開始使用的背景下,落實政府總理的指導,越南各職能機關正配合、研究、評價並對上述問題提出符合處理措施的建議。外交部已與各職能機關配合瞭解,並且綜合各國的實踐經驗,旨在研究並建議出入境符合政策,邁向邊有效抗疫和邊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雙重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