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是,對已獲權力機關提供規劃-建築資訊、獲簽發與比例尺為1/2000藍圖內容不相符,或尚未更新有關比例尺為1/2000藍圖內容的規劃許可證,但不影響到已獲批准藍圖的建築-規劃指標、技術設施、社會設施的細小、零星面積:建設廳(或郡、縣人委會根據單位權力而定)將與規劃-建築廳、有關郡、縣人委會配合統一意見,並審查解決簽發建築許可證問題。各郡、縣人委會有責任配合規劃-建築廳經常複查、評價當地依法開展規劃的情況,旨在及時對不符合總體建築、當前土地使用情況、或建議調整比例尺為1/2000藍圖的住房單位進行局部調整,確保建築規劃的法理性、日後以此為依據簽發建築許可證。
對已獲權力機關提供規劃-建築資訊、獲簽發與比例尺為1/2000藍圖內容不相符,或尚未更新有關比例尺為1/2000藍圖內容的規劃許可證,但不影響到已獲批准藍圖的建築-規劃指標、技術設施、社會設施的大面積土地、住房、商業大樓、公共工程等項目:在簽發建築許可證之前必須局部地調整規劃(或總體調整)並按規定批准。
對簽發新建設許可證場合,必須遵守比例尺為1/2000 藍圖的內容,或在已獲批准的藍圖中進行局部調整。對給辦公大樓、酒店、服務中心等項目簽發建築許可證,可其土地使用目的與土地使用證書的內容不符的場合,市人委會要求研究解決,但不可轉換土地使用目的,只能在已獲簽發土地使用證書上補充土地使用的更新內容,旨在不影響到居民的權益。
對於由國家管理的土地項目存在的羈絆(河涌與陸地之間的面積),市人委會責成資源與環境廳繼續研究、分類、確定規模、提出方案和處理手續程序,以給市人委會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