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11月1日至15日):每日安排最多3至5班車,至於疫前每天班次超過100班的線路,每日最多不超過15班。車上乘客須保持距離,並不超過設計座位總數的50%(不適用於臥鋪客車)。
第二階段(11月15日至30日):根據來往需求每日安排最多10班車;至於疫前每天班次超過100班的線路,每日最多不超過30班。
第三階段(11月30日後至今年12月底):客運功率不超過各條線路運營功率的50%。
市交通運輸廳提議其他省市交通運輸廳審議並提意見,以讓上述計劃草案完善,旨在滿足人民迫切的來往需求,有助經濟復甦。與此同時,各廳匯報各省市人委會審議並對往返本市的客運線路組織事宜作出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