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相關交通秩序安全的問題,其中,對公安部有關個人和組織按照現行規定有權自選車牌簽發形式(通過登記系統),選擇按照愛好簽發車牌(有收費)或通過拍賣形式簽發車牌的建議表示質疑。
公安部交通警察局副局長杜清平大校表示,現有關車牌拍賣事宜不再列入《陸路交通秩序安全法》草案,因相關到多項法律,務必修訂補充不僅是《陸路交通秩序安全法》。上述法律草案的精神是,所有投入使用的車牌民眾一律有權隨機選擇,沒有分別是否靚車牌,但今後將推出按照需求與姓名簽發車牌(見圖)。公安部已上呈政府《決議》草案,並請示國會有關試行拍賣車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