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特赦法》修訂本生效後,這是首次國家主席決定特赦,具體是對有期徒刑囚犯提前釋放和對終身監禁囚犯減為有期徒刑。
儘管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遇到諸多困難,但職能機關已貫徹國家主席與2021年特赦諮詢委員會主席指導的“創造最有利條件給獲特赦囚犯安全回家”精神。今年的特赦工作從9月1日開展,讓享獲黨和國家寬宏政策的人可以趕在“九‧二”國慶節回家團聚。
公安部副部長黎國雄少將8月31日上午在公佈國家主席2021年特赦《決定》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今年的特赦囚犯有19名來自7個不同國家的外籍人士。具體是,中國籍有10人、尼日利亞籍3、柬埔寨籍2,至於馬來西亞、韓國、美國與中國台灣各1人。此外,有兩名日本籍囚犯屬於特別特赦場合。斯次特赦有499名少數民族同胞和314名各宗教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