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上闡釋政府的呈文,司法部部長黎成龍承認,雖已完善,但該工作尚存若干不足之處 ,如:還有法律草案須申請推遲上呈時間;若干草案未確保質量,獲得國會與國會常務委員會提議研究、整理及重新匯報。
國會法律委員會主任黃清松坦誠表示,政府提議推遲向國會上呈法律草案,但沒提議具體期限。法律委員會及經濟委員會認為,這是十分迫切的法律草案,必須儘早頒行並已獲列入2019年5月第十四屆國會第七次會議工作議程,之後須經多次調整,而本次是第四次提議調整。政府提議推遲上呈時間的理由是等待黨五中全會審議第19號《決議》總結報告並非嶄新問題,當國會審核把該草案列入議程時已考慮到此問題,因此,國會的各機關提議僅延至下一期會議上呈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