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段氏玉旺因犯下給員工直接與食品接觸而沒有戴上帽子及口罩的行徑被罰款200萬元;對違犯沒有按規定個別放置保管原料、成品、加工食品地方及其他相關配套區域的行徑作出600萬元罰款。此外,段氏玉旺也因違犯不滿足生產、加工、供應與銷售食品的技術規準及相關規定、導致發生中毒事故,影響5人以上的體康等行徑而被罰款9000萬元。
峴港市領導已對上述麵包店作出停止部分營運活動,限期4個月,同時要求該店主理人銷毀不確保安全的食品,承擔受害者的全部醫藥費。
今年1月24日,在錦麗郡和春坊的許多民眾與學生在段氏玉旺主理的麵包店買麵包吃,之後出現腹痛、嘔吐、腹瀉等症狀。據職能機關的統計,受害者從27人增至88人。
據初步調查,88人中毒是因為吃了肉絲麵包及染上沙門氏菌的生菜(不屬於衛生部規定的越南規準);以及食用染上超標的產氣莢膜梭菌的泡酸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