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勞動總聯團勞資關係處回答:據《2019年勞動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1款和2020年第145號《議定》第六十九條第1款,企業、經營戶若僱傭10名勞工以上,須制定書面勞動規則,並在企業、經營戶辦理經營註冊手續的省級人委會所屬勞動專業機關登記。企業、經營戶自頒佈勞動規則起10天內,須提交規則登記卷宗。在接受勞動規則登記卷宗起7天內,若該規則有違反法律規定的內容,則省級人委會所屬勞動專業機關將通知,並指引企業、經營戶修訂、補充及重新登記。若企業、經營戶僱傭的勞工人數未到10人,則不必制定書面勞動規則,但須就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中物質責任達成協議及不必在企業、經營戶辦理經營註冊手續的省級人委會所屬勞動專業機關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