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越南工业区可持续发展 越加两国在各领域已深化发展 外国投资资金达逾 61 亿美元 出口澳洲市场农产品激增 阮富仲总书记与俄总统普京电谈 第十一届市委第28次会议开幕 基于尊重国际法准则捍卫国家海洋海岛主权 降低短期美元汇率投机压力 国会主席接见芬兰议会议长 3个月出口果蔬创汇逾10亿美元 越南坚决驳回所有东海违法要求 陈留光副总理出席德农省规划投资会议 具体化越美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係 为越中两国日益紧密商贸往来贡献力量 无现金支付促进数字消费发展 本市与中国陕西省推动商贸等领域合作 向高新技术农业提供逾1万7000亿元优惠贷款 疏导国内外投资基金

勞工何時可暫緩履行勞動合同?

廣南省讀者阮氏蘭問:“按現行的《勞動法》規定,勞工在如何的情況下可暫緩履行勞動合同?”
勞工何時可暫緩履行勞動合同?
越南勞動總聯團勞資關係處回答:據2019年《勞動法》第30條第1款,暫緩履行勞動合同的場合包括:勞工履行軍事義務、自衛民兵義務;勞工被扣押、拘留(據刑事訴訟規定);勞工須執行採取送進教養學校、強制戒毒中心或強制教育中心的措施的《決定》;女勞工懷孕(據第138條規定);勞工獲委任當國家掌控全章程資本的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管理人;勞工獲授權實現國家所有者代表對在企業國有資本的權利與責任;勞工獲授權實現企業對企業在另一企業投資的資本的權利與責任;雙方達成協議的其它場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