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出口企业纾困解难 陈红河副总理视察 500 千伏电线第3段进度 东海禁渔令违反越南主权 广宁省工时最长 人均收入却处于偏高 数字化转型有助减少烦扰民众及企业 大力推进肃贪反腐与自我检讨工作 零售业频推促销活动 “绿色”物流行程:任重而道远 释放私人投资资源 实施核心任务以促进社经发展 数字化转型市场尚可强劲发展 2024 年东盟未来论坛分享有关东盟未来愿景的新创意 Horasis中国论坛:促进贸易和吸引投资的商机 资金开始流入经济体 越南国家品牌5年内增长102% 加强河南省与中国南宁市合作关係 越南成为新加坡最大大米供应国

向哪個單位申訴?

守德市讀者阮文俊問:我以前在一家公司工作時,公司每月都扣除我的薪資以繳納社保費。但儘管我離職了5個月,但公司至今仍未給我鎖定社保冊。我獲悉該公司仍拖欠社保費。請問,應該怎麼辦以要求公司鎖定社保冊?
向哪個單位申訴?
越南勞動總聯團勞資關係處回答:據《2014年社保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款第二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和第五條;詳細規定《社保法》若干與強制性社保有關條款的政府2015年第115號《議定》第十八條第三款,逃避繳納及拖欠、侵吞保險費是違法行為。勞工的權益是獲發和管理社保冊。僱主有責任繳納社保費及每月按法律規定扣減勞工的薪資,同時向社保基金繳納。另外,僱主還有責任為滿足享社保條件的勞工或終止勞動合同、工作合同的勞工繳納足夠社保費、失業保險費,包括按規定的滯納金,以及時為其解決社保、失業保險制度。據此,公司每月仍扣除勞工的薪資,但不向社保基金繳納及不退還社保冊一事是違反社保規定。因此,你應該將該公司的違規行為向社保機關或公司所在地的國家勞管機關反映,以要求克服後果(繳納所拖欠的社保費,繳納申請確認社保費繳納時間的卷宗)◆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