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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薪調升可追領生育制度津貼?

本市讀者江阮問:我於今年3月至9月份獲享生育制度。據悉,從今年7月1日起,底薪由每月139萬元調升至149萬元。請問,我能否追領7月、8月及9月份生育制度津貼? 
底薪調升可追領生育制度津貼?
市律師團黎文平律師回答:指引落實《強制保險的社保法》若干條文的2015年第59號《通知》第十二條第一款a項規定,計算生育制度津貼是勞工休產假前已繳納滿6個月社保費的平均月薪。若繳納社保費的時間不連續,將獲累積。

你於今年3月份休產假,當時的底薪尚未調升,故生育制度按此前的底薪來計算。 此外,第59號《通知》第十二條第三款也規定,政府調升底薪及區域基本薪時,勞工獲享生育制度津貼不獲調升。

根據上述規定,每月底薪調升至149萬元時,你的生育制度津貼不獲調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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