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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簽發醫保卡期間可否獲得結算院費?

本市讀者阮美玄問:我在工作單位參加醫保。前一個月,我更換了初步診治病的單位及在等領取新的醫保卡。近日,我去看病,向公司領取醫保卡時公司稱還沒有,並叫我保留診治病發票然後到市社保機關結算。
請問,我的場合可獲得醫保結算,須攜帶哪些證件?
等待簽發醫保卡期間可否獲得結算院費?
市社保機關回答:據第146號《議定》第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在等待簽發醫保卡期間,投保者去看病時,須出示由社保機關或獲社保機關委權的單位提供辦理醫保卡的預約書。另外,還要出示另一個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這樣才能獲醫保機關結算。

故此,您或您的代表人可攜帶診治病卷宗到居住地縣級社保單位以獲得直接結算診治費的指引。

對於複印件的證件須帶上原件以核對,包括:醫保卡、人民證;出院證、診病單或診病冊;發票原件以及相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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