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疫情期間居家工作的勞工是否被 減薪?
據2019年《勞動法》關於對勞工付 薪的第九十五條,僱主根據經商定的工資、勞動生產效率和工作完成質量向勞工付薪。
因此,向勞工付薪一事是基於經商定的工資、勞動生產效率和工作完成質量,不是基於工作地點。因此,若勞工的勞動生產效率和工作完成質量等於或高於在企業工作的,企業不得下降勞工的工資,而必須按協議向勞工支付足夠工資。
II.勞工居家加班是否獲享加班津貼?
在目前的情況下,許多勞工仍認真居家加班。然而,勞工應該掌握關於加班時間的規定,以保護自己的權利。
*加班時間的概念?
加班時間是指法律、集體勞動協議 或勞動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工作 時間。
另外,一天的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一週不超過48小時。
另外,一天的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一週不超過48小時。
因此,若勞工在企業內部勞動規定的時間之外工作,將獲支付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2019 年《勞動法》關於加班工資、上夜班工資的第九十八條規定:
1. 加班勞工獲享的工資根據工資單 價或按工作支付的實際工資計算,具體 如下:
a) 在正常工作日,至少等於150%。
b) 在每週休日,至少等於200%。
c) 在假日、春假、帶薪休日,至少等於 300%。
2. 對於夜間工作的勞工,額外獲享的款項等於工資的三成,按工資單價或在正常工作日按工作支付的工資計算。
3.對於夜間加班的勞工,除了按這條第一、二款規定支付工資外,還額外獲享工資的兩成,按工資單價或正常工作日白天工作或每週休日、假日、春假工作的工資計算。
III.居家工作是否繳納社保費?
據2021年第6號《通知》第一條第二十六款,作為繳納社保費依據的收入包括月薪、津貼和其它各種額外收入。因此,若勞工仍在線工作及仍享工資,則仍按法律規定仍屬於參加社保的 對象。
IV.勞工若居家工作但削減工作時間,是否要繳交社保費?
許多企業正實施減少工作時間的 政策。若勞工的每週工作時間只有3天,其餘的4天停工,則是否要繳納社保費?
2017年第595號《決定》第四款規定:“月內不上班和不享工資14天以上的勞工不要繳納當月的社保費。這段時間不計入獲享社保制度的時間。”
因此,將有以下各種場合:
-第一:月內停工時間為13天以下,則仍須繳納當月的社保費。
-第二:月內停工時間為14天以上及仍獲享僱主支付的工資,則勞工和僱主須按規定繳納社保費。
-第三,月內停工時間為14天以上,但僱主沒有付薪,則勞工和僱主不必繳交社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