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計劃之所以出台,是因為要具體化和充分、有效地落實政府總理對RCEP實施工作的指導。
該計劃的重點是實施3大任務,那是建設法律體制;宣傳、推廣有關RCEP的信息;提高競爭力和充分利用RCEP。
對於法津體制建設工作,工商部在計劃中制定並頒行了實施RCEP所需要的法律規範文件;在實施RCEP的過程中,繼續檢查國內法律以修訂、補充其他法律規範文件,有助達到協定的要求。
與RCEP各成員國配合制定及完善必要的體制,以便實施協定。
對於信息宣傳及推廣工作,該部將制定並開展宣傳計劃,著重宣傳和介紹RCEP內容。為各個具體領域或行業的商會以及企業出版有關RCEP對若干特定領域、行業的承諾進行全面、詳細分析;分析充分利用RCEP以深入加入地區供應鏈的機會等印刷品。
為了提高競爭力和有效利用RCEP,工商部研究、制定和開展發展人力資源、提高競爭力的計劃,同時為由該部管理的領域、服務加入全球以及區域價值鏈。
工商部將制定把越南具潛力和佔優勢的商品外銷RCEP各成員國的市場開發計劃;制定在RCEP各成員國實行貿易促進活動的計劃。
RCEP是新一代《自由貿易協定》,共有15個成員國,包括東盟(東協)10國與中國、韓國、日本、澳大利亞、新西蘭,佔世界人口約30%,佔全球GDP30%。
工商部表示,RCEP生效將有助東盟與每夥伴國家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多邊化,協調各協定中的承諾和規定,把經濟效益最大化,特別是原產地規則和貿易有利條件,穩固疫情後的地區供應鏈與恢復經濟。
在各供應鏈最近不穩定的情況下,該協定還為東盟各國建立了穩定及長期的出口市場。實施RCEP也在 本地區建立具有束縛力的貿易、投資、知識產權、電子商務等政策的法律框架,同時在本地區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