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8日,政府頒行第15號《議定》規定,按照國會有關財政年度貨幣政策輔助社會經濟復甦發展計劃第43號《議定》減免增值稅政策。據此,有關增值稅,從2022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凡是正適用增值稅10%的商品和勞務都將削減2% 為8%,若干個別商品和勞務除外。然而,落實政府第15號《議定》過程中,財政部收到若干稅務局、企業與若干新聞媒體,對第15號《議定》第1條第4款規定有關獲減稅的商品和勞務另行開發票羈絆的反映。
據此,對屬於調降增值稅的商品和勞務另行開發票,才獲適用8%增值稅的規定,企業反映此規定會令企業成本上升。為迅速對上述工作紓困,財政部上呈政府就修訂第15號《議定》第1條第4款規定按照精簡手續和程序頒行《議定》。財政部正對上述《議定》草案事宜在該部網頁廣泛徵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