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銷售
今年6月,舊邑郡公安對犯下“偽造組織機關的印章及文件,具體是高中和大學畢業文憑”行徑的黎俊英(籍貫廣義省)、胡玉光(籍貫同奈省)與周國越(家住本市)作出起訴《決定》。至7月份,同奈省公安捕獲偽造並銷售文憑、證書團夥的頭目陳慶程。職能部門搜查他的兩台電腦時發現用於生產數千份假文憑和證件的資料。最近,一系列偽造文憑、證件的對象與團夥被職能部門捕獲,同時受法院的嚴格判處。歹徒常在社交網與網頁上或發送手機短訊來推銷。
只要在網上輸入“購買假文憑”搜索字詞,就立即找到數十個相關網頁,包括tranglambanggiatot.com、muabangtotnghiep.com、lambangcapnhanh.com等,他們公開手機號碼和推出具吸引力的廣告,如假文憑和證件優質、價格競爭等。lambanggia tot.com網頁的聯繫電話是0908978667,廣告內容也引人注目:使用真畢業證書範本、浮雕章、7色印花等,保證跟真文憑一模一樣及廉價。
實際上,買賣假文憑和證件的情況延長了多年,最近更在社交網處處可見。家住守德郡的阮煌表示,此前,他的手機常收到推銷假文憑和證件的短訊。手機號碼+849111803 xx常給他發送內容如下短訊的:“承辦各種駕照(摩托車和4輪車),高中、高中院校畢業文憑,“紅簿”和“粉紅簿”等。欲知詳情,請聯繫0869521162。”甚至他撥打上述電話號碼時,還收到只要大量訂購將獲得優惠的承諾。
制裁不嚴
市律師團陳庭勇律師說,法律規定對偽造、使用機關和組織印章及資料的違規行徑進行懲處。2017年補充、修訂的2015年《刑法》第341條規定,對於偽造及使用假文憑的行徑,將被罰款3000萬元至1億元,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有組織、犯罪兩次以上或偽造2至5個印章及其它資料的行徑,將被判處2至5年有期徒刑;偽造6個以上的印章、資料或其它證件,使用印章、資料和其它證件犯有嚴重或特別嚴重的罪行,並牟利5000萬元以上,將被判處3至7年有期徒刑。
“法律規定對偽造和使用假文憑的行徑進行懲處。除了監禁之外,附加制裁措施是罰款。然而,上述制裁措施也許未起到警誡作用,所以未能徹底 杜絕此違規情況。”陳庭勇 律師說。
越南法律學家協會阮文魁律師表示,目前的限制是法律規定和落實有關買賣及使用假文憑的規定不嚴。阮文魁律師分析:“法律規定,假文憑使用者未有欺騙組織機關或公民的行徑,將按2013年第138號《議定》第16條進行行政處罰。因此,若發現在網上公開買賣假文憑的行徑,將被行政處罰。”對於使用假文憑的行徑,處理措施不嚴。實際上,許多單位和地方一旦發現幹部、人員使用假文憑,就開 除當事人,而很少進行刑事懲處。
因對假文憑使用者的處罰不嚴,導致產生蔑視法律的情況。阮文魁律師說:“使用假文憑的後患無窮,對社會造成巨大影響。為了防範公開買賣假文憑的情況,須修訂法律規定,同時對該行徑實施刑事強制措施。”各個機關與單位須將相當卷宗轉送至職能部門以進行刑事懲處,而不僅是開除使用假文憑的幹部。只要刑事懲處和制裁起到警誡作用,將可杜絕目前公開買賣假文憑的弊端◆